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为了切实加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吉林省政府按照《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成立了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于2011年8月24日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吉政函[2011]191号),并在10月25日召开的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王守臣副省长为湿地专家颁发了聘任书。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省湿地认定程序、办法和标准;确定湿地保护类型、保护面积和保护等级;负责对已被破坏湿地的鉴定工作;参与全省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规划、评审工作;对湿地评估监测和恢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参与湿地纠纷调处。
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兴土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盛连喜,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效明,水利部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李青山,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教授吕宪国,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山广茂,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姜维军6名同志担任。委员由东北师范大学教授王升忠、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志刚等10名同志担任。
湿地专家委员会的各位专家将认真履行省政府授予的各项职责,关心、关注
吉林湿地,发挥出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使全省的湿地保护事业有一个大的发
展、质的飞跃。
吉林省副省长、省湿地保护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守臣为湿地专家颁发聘任书